本品由食用级淀粉酶解而成。为两个吡喃环葡萄糖分子以1,1-糖苷键连接而成的非还原性双糖,可分为无水物和二水合物。按无水物计算,含C12H22O11应为98.0%~102.0%。
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。
无水海藻糖在水中易溶,在甲 或乙 中几乎不溶。二水海藻糖在水中易溶,在甲 中微溶,在乙 中几乎不溶。
比旋度 取本品,精密称定,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 l ml 中约含 100 mg的溶液,依法测定(通则0621),比旋度为+197°至+201°。
鉴别 (1)取本品 2 g,加水 5 ml 使溶解,取 l ml,加α-萘酚乙 溶液(1→20)0.4 ml,沿容器壁缓慢加入 0.5ml,溶液即在两液界面处产生紫色环。
(2) 取本品0.2g,加水5ml溶解,作为供试品溶液;取甘氨酸0.2g,加水5ml溶解,作为甘氨酸溶液。量取供试品溶液2ml,加入稀 1ml,室温静置20分钟;再加入 试液4ml和甘氨酸溶液2ml,于水浴中加热10分钟后,溶液不显棕色。
(3) 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,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的主峰保留时间一致。
(4) 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品的图谱一致(通则0402)。
检查 酸度 取本品1.0g(按无水物计算),加水10ml使溶解,依法测定(通则0631),pH值应为4.5~6.5。
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33.0g(按无水物计算),置100ml量瓶中,加新沸放冷的水充分振摇使溶解,照紫外-可见分光光度法(通则0401),在420nm与720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。在720nm波长处的吸光度值不得过0.033,420nm与720nm波长处的吸光度差值不得过0.067。
化物 取本品0.40g,依法检查(通则0801),与标准 化钠溶液5.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,不得更浓(0.0125%)。
盐 取本品1.0g,依法检查(通则0802),与标准 钾溶液2.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,不得更浓(0.020%)。
可溶性淀粉 取本品l.0g,加水10ml溶解后,加碘试液1滴,不得显蓝色。